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週週住台中 度假一整年 住台中抽好禮
9/1 – 11/30 (91 天) |進行中,到 11/30
活動介紹
即日起可進入活動網站,填寫個人及住宿資料,並上傳發票或住宿憑證照片,完成登錄即可取得抽獎機會。活動期間自115年9月1日(星期二)00:00起至115年11月30日(星期一)23:59止。每張發票或住宿憑證限登錄一次,且不得載有公司行號、機關、學校或其他法人、團體的統一編號。當月未中獎的有效抽獎序號,可自動累積至後續月份繼續參加抽獎,愈早登錄,抽獎機會愈多! 週週住臺中,度假一整年 抽獎活動辦法一、 活動期間與參加資格(一) 「週週住臺中,度假一整年」活動期間:自115年9月1日(星期二)00:00起至115年11月30日(星期一)23:59止。(二) 有效憑證期間:1.參與本活動之消費,應同時符合下列條件,始具參加資格: 實際住宿事實應發生於活動期間內(即實際入住日期介於活動期間內)。2.前項消費之相關發票或住宿憑證,其開立或出具日期應與前述交易時間相符,並足以證明該筆消費係發生於活動期間內。透過線上訂房平台(OTA)或旅行業者完成之訂單,除應符合前項規定外,並應以實際入住事實為準,主辦單位得向旅宿業者或相關平台進行查證。(三) 參加對象:1.限持有中華民國身分證明文件之本國國民。2.限「自然人」參加:登錄之發票或住宿憑證不得載有買受人統一編號;凡載有統一編號,或買受人為公司行號、政府機關、公營事業、公立學校、部隊或其他法人、團體者,均不具參加資格。(四) 適用旅宿業者:臺中市轄內之一般旅館、觀光旅館及民宿,且店家須參加觀光署國旅補助優惠並審核通過。適用旅宿業者名單請參考交通部觀光署「國旅補助申請系統」網站-「參與業者及優惠」。二、 登錄方式與規定(一) 參加方式:民眾於活動期間內至適用旅宿業者(詳一、活動期間與參加資格)完成住宿消費並取得合法憑證後,應完成登錄程序,始具抽獎資格。(二) 憑證類型與登錄資訊:統一發票(電子/雲端/傳統):應填寫發票日期、發票號碼(含英文及數字)及消費金額,並上傳清晰影像。(三) 適用對象:由免用統一發票之合法登記旅宿業者提供之住宿消費,或透過線上訂房平台(OTA)或旅行業者代為訂房,且得提供可供查驗之個別訂房紀錄者。(四) 登錄內容:登錄時應填寫住宿日期、消費金額、旅宿名稱,並上傳清晰可辨識之相關憑證影像。(五) 中獎查驗規定:中獎者於領獎時,應依主辦單位通知之期限內,提供住宿憑證、免用統一發票收據、OTA平台開立之電子發票、電子收據或旅行業代收轉付收據等相關證明文件,以供查驗;未能提供、提供不全、內容不符或逾期未提出者,視為不符合中獎資格。(六) 住宿事實認定:透過線上訂房平台或旅行業者完成之訂單,應以實際入住事實為準;主辦單位得向旅宿業者進行查證。經查未實際入住者,不具抽獎資格。(七) 其他規定:本活動之相關登錄資料與憑證,主辦單位得進行查核;如有虛偽不實、偽造或變造情事,將不符合中獎資格。(八) 參加者須完成登錄事宜。(九) 登錄資料包含姓名、身份證字號、手機號碼、電子郵件(Email)、居住縣市、旅館/民宿名稱、憑證日期等,並上傳憑證照片(發票或收據)。(十) 所填資料應與領獎時之身分證明文件一致;未一致者,視為不符合中獎資格。(十一) 登錄期限:應於活動期間內完成登錄,逾期視同放棄資格。(十二) 登錄限制:每張發票或住宿憑證限登錄一次。(十三) 登錄資料責任:參加者應確保所填資料及上傳內容真實無誤,如有不實或偽造情形,主辦單位得取消資格並追究法律責任。三、抽獎辦理方式(一) 獎項內容:本活動提供之獎項包含「週週住臺中,度假一整年」1名及多項好禮,實際獎項內容、規格及數量,依主辦單位公告為準。主辦單位保留調整、變更或以等值商品替代之權利。(二) 抽獎機制:活動期間預計共3個月(115/9/1-11/30),於10、11、12月每月初辦理1場公開抽獎,並由本局政風室見證;各場次公開抽獎時間由主辦單位另行公告。(三) 每筆登錄取得之抽獎序號,若當月未中獎,得自動累積至後續月份抽獎;參加者應妥善保存原始發票、住宿憑證,及免用統一發票收據、OTA平台開立之電子發票、電子收據或旅行業代收轉付收據等相關證明文件,以利中獎時查驗;未能提供、提供不全、內容不符或逾期未提出者,視為放棄中獎資格。(四) 抽獎方式:由系統以電腦隨機方式抽出中獎序號,並留存完整紀錄。(五) 中獎限制:「週週住臺中,度假一整年」每人限中獎一次;如同一人重複中得獎項,主辦單位得取消其重複中獎資格。(六) 經查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主辦單位得逕行取消其參加或中獎資格,並不另行補償:( 1 ) 虛偽交易或無實際住宿事實。( 2 ) 拆單、分帳或其他方式刻意增加抽獎機會。( 3 ) 使用他人名義、借名登錄或代為登錄。( 4 ) 同一消費事實重複開立憑證或重複登錄。( 5 ) 其他經主辦單位認定足以影響活動公平性之情形。(七) 如有利用
說明過長,已擷取前段。
活動地點
在 OpenStreetMap 開啟 →地圖圖資 © OpenStreetMap contributors.座標取自觀光署開放資料,可能與實際入口略有差異。 用 Google 地圖導航 →
交通資料來源:交通部 TDX 運輸資料流通服務(公車站、公共停車場)與各縣市公共自行車即時資料;距離為直線距離。